凡於111年11月15日後考取本校訂定之專業證照同學,如欲申請證照獎勵金,請即日起至06/10前,填妥附件二.【BA5-4-034-B】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、附件三.中華大學收據,並附上證照影本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(若無在學校建檔者),至系辦公室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,謝謝!!
校訂專業證照名稱及分級請參閱以下連結:http://aa.chu.edu.tw/var/file/49/1049/img/560/233400025.pdf。
另外,凡本校在學學生(不包括進修學士班、二年制在職專班、碩士在職專班、碩士班在職生博士班)且符合教育部規定之經濟不利資格,得依據本校「希望遨翔安定助學補助及獎勵辦法」(附件五)申請:1.證照考試報名費補助(附件六) 2.考取證照者可申請「專業證照獎勵辦法」標準之3倍獎勵金(附件七;同一證照不可兩邊重複申請獎勵金)3.領據(附件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