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大學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及申請
一.中華大學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申請程序如下:
學生在本校就學期間所考取之專業證照,應於取得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,應屆畢業班學生應於畢業離校前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一)初審:學生應於每年6月20日及11月20日前向各學系(學位學程)提出申請,填寫【中華大學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】及【中華大學收據】並檢具【專業證照影本】(附正本查驗)及,再由各學系(學位學程)依所屬領域進行證照獎勵申請初審。
(二)複審:各學系(學位學程)將初審通過之專業證照獎勵名冊於每年6月25日及11月25日前彙整送交學院複審。
(三)備查:各院將複審通過之專業證照獎勵名冊於每年6月30日及11月30日前彙整送教務處備查。
二.備查作業完成後,將統一上簽核撥獎勵費用至各系(學位學程)核銷。
三.凡本校在學學生且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弱勢學生資格,得依據本校「希望遨翔安定助學補助及獎勵辦法」申請:1.報考專業技能證照考試報名費補助金2.考取專業技能證照獎勵金
四.除校內獎勵金申請外,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」同有獎學金申請機會!詳細資訊請見官網: https://s.chu.edu.tw/R.aspx?rd=jWhUBp
五.各類專業證照名稱及等級分類,如下所示:
【BA5-2-018】中華大學專業證照獎勵辦法(1090311修)
【BA5-4-034-B】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(1050914修)
中華大學希望遨翔安定助學補助及獎勵辦法(1080306修)